1.什么是涉及第29届奥运会的税收减免税。
涉及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是北京市地税局根据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在北京市地税局征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取得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应税收入等应征税款给予减除、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措施。
2.涉及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等有关奥运会组织者、参与者,按照财税[2003]10号及财税[2004]38号文件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均须办理奥运税收减免税报备手续。
3.进行减免税报备需要报送的材料。
凡符合国家奥运税收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人,须按规定期限及统一规范的格式,向市地税局奥税办报送有关税种的减免税报备表。具体要求如下:①《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营业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②《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企业所得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3月31日前);③《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土地增值税)》、《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印花税)以及《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车船使用税)》———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④《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耕地占用税)——每次在获准占用耕地之日起1个月内;以上各类表式、文书可从北京市地税局网站(http://aofu.tax861.gov.cn)下载使用。
4.减免税报备的两种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报送和上门报送两种方式进行报备。采用网上报送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与北京市地税局签署网上报备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备。网上报备时,纳税人先对报备声明事项进行确认,再按要求填报相关报备表内容。采用网上报备的纳税人,还应于网上报备后年度内通过邮寄方式或其他方式,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制减免税报备表报送北京市地税局奥税办。
采用上门报送方式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北京市地税局奥税办报送有关税种的减免税报备表。
5.如果当期没有发生减免税事项也需要报备。
当期未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也应按规定的期限及方式填写各税种的减免税报备表并报送北京市地税局奥税办。
6.如果报备材料不符合规定怎么办。
对纳税人递交减免税报备表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受理人员即时制作《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及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项目补正通知书》,根据相应的报备方式采用网上告知、书面告知等方式,明确告知纳税人补正事项。纳税人应按照补正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报备表进行补正并重新报送北京市地税局受理。
7.如何配合北京市地税局做好后续审查工作。
北京市地税局奥税办根据减免税管理工作需要以及年度减免税情况等,每年至少一次对纳税人减免税报备情况进行审查。纳税人需要提供与其减免税报备有关的各种合同或协议文本、发票、收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种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批复、证书或证件、各类凭证、各种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审查的其他资料。
奥税办审查工作结束后,对于审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按税收法规及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