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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同意首钢搬迁将获返税38亿元

2007-8-2 10:23 中国企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局长李平近日透露,国务院近期已批复国家发改委,同意对首钢搬迁进行财税和资金支持,返还首钢4年增值税、所得税共计38亿元,给予国债贴息19亿元。上述消息随后被首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证实。

  据了解,首钢搬迁总规划的资金需求为338亿元,其中168亿元由首钢自筹,申请中央协调解决170亿元。首钢搬迁协调小组原来希望中央返还2004年至2010年企业钢铁产业上缴的税收约80亿元,并申请40亿元国债资金贴息贷款,以补贴企业安置分流人员、外埠企业改制及搬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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