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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标准应该考虑中国国情 并不是越高越好

2007-9-29 8:41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有关燃油税即将出台的消息不断传出。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天津表示,目前燃油税的大量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将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全国乘用车信息联秘书长饶达认为,“燃油税出台时机已经具备,在本届政府换届之前,燃油税应该可以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近日明确表示,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

  “燃油税”就是改为从燃油中直接收取集公路养护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的燃油附加费。那么,燃油税的标准到底应该多少合适呢?这几乎是一个人人都关注的问题。

  今年2月,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尽快征收燃油税,以弥补公路融资缺口。世界银行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中国高速公路下阶段的建设成本将高达2250亿美元。如果所有的公路养护费用和规划中公路的建设费用改由燃油税费支付,则税后油价将提高到2006年中期油价的3倍。有记者按照2006年6月30日北京市93号汽油价格每升5.09元计算,燃油税推出后,我国油价最高每升将达15.27元。

  这个标准显然高得有点离谱了。一位上海的司机明确表示:“按现在推测的燃油税,我每月的用车支出将为1500元,要比现在多1倍,我将选择不开车。现在每月油费加养路费支出为750元:油费支出500元,每月养路费250元。”

  如果燃油税的标准高到让车主弃车的地步,就可能偏离出台燃油税的初衷。问题出在哪里?“所有的公路养护费用和规划中公路的建设费用改由燃油税费支付”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因为公路的养护和建设属于公共产品的一部分,理应由财政买单而不应由已经纳税的公众继续承担相关成本。即使在国外,燃油税税率也有很大差距。目前世界发达国家的燃油税标准为:美国是30%、英国是73%、日本是120%、德国260%、法国是300%.我国的燃油税为何非得向国际上税率最高的国家看齐呢?

  开征燃油税应该渐进式的而不应该是一步到位的,它需要财政和民众共同承担改革成本。否则,就容易重复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等的问题,因为这些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减轻财政所承担的责任,而这些责任又恰是财政本来就应该承担的,坚持走下去必然滋生出一系列问题。

  应该认识到,开征燃油税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必然选择。开征燃油税后,消费者自然就会选用节能的车型,有利于引导人们正确的用车观念,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开征燃油税也有利于促进汽车制造企业改进技术,降低油耗,提高燃油经济性,有利于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燃油税越高越好,凡事都有一个限度,当燃油税标准高到迫使人们弃车的地步,就有可能给我国汽车业和运输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在开征燃油税之前,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对燃油税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听证等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以使燃油税标准达到一个能被各方所接受的合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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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燃油税,一个讨论了十一年的话题。目前这一税种仍迟迟难以开征。

  从2001年至今,国家税务总局两任局长金人庆、谢旭人均多次对外发布过燃油税将“择机开征”的权威消息,然而燃油税却一直难产。有媒体称,加上今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权威人士和权威机构至少已经是第五次表示将“择机”出台。为什么燃油税“千呼万唤难出来”?目前公开的解释是“油价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却不仅仅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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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养路费?

  养路费,专指中国现在实行的,对在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途与现在实行的“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相似。养路费的征收似乎与共和国同龄。

  目前,养路费依据《公路法》,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且各不尽相同。根据《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该法的规定已经出台数年,但其规定具体实施由国务院规定,至2006年止,尚未实施。养路费实行按车辆吨位计费的办法,以月为基本缴费期间。特殊情形从该基本原则上演变。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开征此税不是我国的首创,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开征了燃油税。

  有关部门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思路, 制订了燃油税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实施时,国际油价开始大幅上涨。于是,2000年左右,“费改税”的重点转向对经济影响较小的农村税费改革。

  编辑留言:

  燃油税迟迟没有出台,那么相关的养路费,过桥费,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并没有在油价中体现,也就是说本属于油价一部分的费用是广大民众以油价之外的费用形式承担的,我们的用油成本还包括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国的消费税的调整并没有体现对消费行为的理性引导,对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调节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国际水平,而且调整速度慢,不能适应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在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够,那么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国油价中实际应该承担的成本。再次是资源税,目前我国能源税还远不健全,对于能源和环境的保护作用严重不完整,现行的资源税也只停留在定额征收的层次,而且额度很低,既不能随着石油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能体现石油的环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实际上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们平时的环境保护费用的形式来体现的,还有就是环境对全民造成的效用损失,所以这部分成本同样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费用的形式承担着。

  通过以上对相关税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石油价格并没有包含应该包含的上述税费成本,事实上这些成本都以外部费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担,因此大家对于国内油价的感觉其实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谓的负责人其实正是抓住了这样一点,忽悠广大的人民群众。既然油价中不包含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价与国际接轨的问题纯粹是无稽之谈,上述那位专家所谓和国际油价应该持平的言论实在是在混淆视听,一点公共心态都没有。

相关热词: 燃油税 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