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期第8版刊登的李正信“物业税能否抑制房价”专栏文章,在分析和比较了中美两国房地产市场复杂机制及其巨大差异之后说,美国的土地随房产归房主所有或共有(如公寓),而中国却是土地租赁形式。尽管这样,美国成熟的物业税机制仍值得我们认真借鉴。但是,如果中国把开征房地产物业税的政策目标,确定为遏制房地产炒作的手段,首当其冲遭受打击的反倒是普通百姓购买第一套住宅的积极性,可能形成与政府初衷完全背道而驰的负面效果。
似乎与文章的观点相对应,网民们对于开征物业税,多数也不是赞同:
在有充分供应的情况下,物业税抑制投资需求,能降房价;在没有充分供应的情况下,物业税增加了房子的成本,会涨房价。
——新浪网友
关键是有了物业税,出租房屋肯定要纳税,税款一定要进入租金,租房的成本提高;而让本来租房的人去买房,购房需求剧增,房价如何降低?
——新浪网友
征收物业税会使北京的房租大幅度上涨,对出租户征税也必然转嫁给租房户,北京的房租将上涨30%以上。
——新浪网友
征收物业税最大的受益人是政府,开发商不可能减少利润,只能是提高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任何人都会这样做,羊毛出在羊身上,水涨船高的道理谁都知道。
新浪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