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指出,中国近期在四个层面、八个方面对税制进行变革,取得了很好成效,但仍面临着四大主要问题。
刘隆亨表示,首先,中国的税收政策应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目前国内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都在高速状态下运行,税收增速20%、30%左右,能不能在今后十年、二十年还保持高速稳定的财政运行呢?其次,虽然进行了税制改革,但目前仍有24种税,应尽可能降到十五六种税,保持一些大税种,把小税种合并掉。再次,税种很多,就要突出一些重点税收。比如现在买一套房子,就要牵涉到七八种税。所以,该合并的要合并,改革的要改革。
最后一个问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税制问题。刘隆亨表示,最近中国有几个重大转变:优惠政策的转变,过去是以地区来优惠,现在以行业、产业为主来优惠;还有就是过去是“引进来”,现在是“走出去”。中国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支持我们的企业去外国投资?如何解决税收上的矛盾、差距?这都是很重要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