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者说贬低房产持有税是混淆是非目前房产持有税的开征与否又成为社会焦点话题。一些人士出自私心,在舆论上混淆是非,贬低房产持有税的作用,还指责开征房产持有税只会进一步抬高房价,增加普通住房人负担。对此我们有必要加以辨清。
开征房产持有税为国际惯例,几乎没有哪个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开征对房产的持有税。因为它不仅是稳定房价的有力武器、打击炒房投机的杀手锏,更是缓解贫富两极分化的重要工具,同时对改善地方税收结构、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也是非常有助的。开征房产持有税是大势所趋,只是时间早晚和条件成熟与否的问题。
征收交易税虽然通过增加交易成本而起到了加大住房投机成本的作用,但在当前住房市场总体仍是供求紧张的局面下,这些税收成本必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客观上反而助长了房价上升。对低收入者以及那些迫切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购房者来说影响更大,他们对住房的需求相对更缺乏弹性,因而,他们会被转嫁更多的税收。而且重交易税下,抑制了存量住房的流通,更加剧住房供应矛盾。
但如果在房产税收中降低交易税,增加房产持有税(参行国际惯例,每年按照房产市场价值征收1%~2%),效果就会大不一样。首先,房产持有税直接打击到投机炒房的要害,大大增加了囤房成本,如那些动辄买下十几套甚至几十套的炒房者,一旦开征物业税或房产持有税,他们的炒房成本将变得非常大,难以再在市场上翻云覆雨。即使对于非炒房者,征收持有税也能有效减少住房资源闲置。其次,降低房产交易税,会鼓励存量住宅加快流通,短时间内就能扩大有效供给。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国际惯例,房产持有税只对房主收取,不对租房者收,而且可以根据是否第一套房、房屋的类型、面积、区位、价值等因素区别对待征收。不必担心房产持有税对中低收入群体造成过度负担。
从缓解贫富差距角度来说,房产持有税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住房不仅是投资品,更是必需消费品,我们不应该容许少数人无限制地占用住房资源。尤其在房价随经济发展而不断上涨的环境下,房产拥有的不平等显然导致富者更富、穷者更穷。房产资源拥有的不平等将成为中国进一步贫富分化的重要催化剂。通过实施房产持有税,将有效抑制这种局面。这也是国际经验所证明的。
此外,房产持有税有利于帮助实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房价的持续过度上涨不能不说和地方政府过度依赖拍卖土地收入的财政收入结构有关。过度依赖土地拍卖收入,易导致“涸泽而渔”,造成政府行为扭曲,城市的可持续经营风险很大。如果开征房产持有税,那么因为房产持有税是可持续的永久税收收入,而且随着当地房价上涨可以不断上升,而当地房价的变动又是由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决定,这就可以有效引导当地政府重视长期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房产持有税还能够与其他产业政策相结合,起到引导产业发展的作用。例如,通过对达到一定环保、节能标准的住房少征住房持有税,政府就能够以此借助市场的力量来鼓励环保、节能产业的发展,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创造更多的本地需要,为未来的技术创新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
当前,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一方面面临稳定房价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住房的市场化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对住房交易备案、住房产权登记工作做得也是相当规范齐整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较高,具备了在国内率先实施房产持有税试点的硬件和软件等各方面条件。
中国房地产报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