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征收由“空转”转为“实转”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大焦点。由于对物业税是以物业类别档次还是以套型、面积数量的多少作为征收依据的争论始终难于统一,大量拥有较大面积的官员住房的持有税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很多人无不悲观地认为,物业税的征收还有待时日。然而,在搜狐网主办的“中国地产新视角2008责任地产高峰论坛”上,经济学家徐滇庆透露,北京大学目前提出了一个房地产税方案,这一方案只对房不对人。简单地说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见房就征税,包括军队在内”。这一方案规避了许多非税收因素,得到与会者的一片掌声。
徐滇庆介绍,按照该方案,首先由地方国土资源局按照住房的面积开出所有住宅的税单,借鉴国际经验,采用“公告房价”的方法,将个区块区分为甲乙丙三等,“公告房价”与住房面积算出的税单一律通过邮局寄出。相应政策上给每一个人30%的免税额,业主拿到税单以后,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去办理缴税手续,如果每户3个人,就可以免缴90%的税。按照现有住房情况计算,按这种方式70%以上的人可以不交税,穷人完全豁免。另外,政策上还对中产阶级每个人再给20平方米的低税额,年利率0.5%.这样,3口人的家庭就有150平方米的免减税,估计90%以上的人不会受到物业税的重大冲击。对于超过上述范围的,一律缴纳2.5%的税。
徐滇庆进一步介绍,在此方案下,虽然可以把别人的身份证借过来交税,但是一旦出现纠纷,法律只会保护纳税者的产权。如果到限定的时间还不纳税的话,将开始向欠税人按照18%信用卡的利息加收利息,一个月以后不交的话,欠税人将收到一张传票,二个月以后不交将收到第二张传票,三个月以后不交的话加收的利息将提高至22%,再不去缴纳的话,将收到第三张传票,此时传票性质已由经济问题转为了犯罪,最高可判七年,再不缴税的话欠税人的房子也会被封掉。
徐滇庆表示,该物业税方案可以抑制贪污腐败,防止把税负转移到老百姓身上。
中华工商时报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供给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