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即时播报:业内人士称开征股票利得税时机未到

2008-1-17 8:38 即时播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天,在德勤举办的2008中国税务大会间隙,德勤上海及香港国际税务组合伙人张新华接受解放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内开征股票交易利得税的时机尚不成熟。目前来看,国内过剩的流动性还没有比房地产、股市更好的投资渠道可选择。

  今天,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在上海举办2008中国税务大会,就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研讨和评估,与会者认为,新法将对内外资企业的经营模式、投资布局和融资策略等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对于外资企业而言,所得税待遇的统一,将影响其重新审视在中国的发展策略和经营计划。

  张新华在接受解放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新法实施后,对于外资企业原有的优惠税收政策将失效,虽然国家保留了过渡性政策,但长期来看,外资企业的税赋将会逐步上升。从新法的鼓励措施看,外资企业如果想保持原来的税收优惠待遇,就必须转变投资方向。原来中国被外资视作加工基地,核心技术含量偏低产品的转移地,这种状况今后必须改变;此外,中国吸引外资的领域将发生变化,各地吸引外资的政策将趋同,税收将会鼓励外资向内陆地区投资。

  张新华表示,新法生效后,对于A股的上市公司普遍带来利好影响,因为新税法将所得税率由33%降至25%,此外费用列支因素更为宽松,薪资抵扣税收取消了上限,对于部分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等同于带来额外收益,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只8个百分点。张新华指出,从行业来看,受惠于新法的行业包括高新技术、农林牧副、绿色环保等企业。新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15%的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得延续、以及对特定产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保节能项目减免税收规定等。

  张新华特别强调,新法对于银行、房地产企业将构成长期利好,有利于增加它们的盈利水平。

  近日,国家税务局证实,今年个人纳税申报政策没有变化,仍然不征收股票利得税。但相关争议依旧存在。在回答记者关于股票利得税的提问时,张新华以个人身份表示,税收政策是抑制市场过热的有效工具,如果监管部门认为市场过热,那就有实施税收的可能性。目前,国际上普遍免收股票交易利得税,一旦由免征到征收,将遭到很大的社会阻力,投资者不会轻易接受的。此外,通过税收政策影响股市之前,首先应考虑社会资金投资管道是否充裕,前提是,市场上的政策须鼓励资金顺畅地流向其他管道。但从目前情况看,除房地产、股市以外,国内缺少适合投资者投资的管道。

相关热词: 股票 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