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围绕着物业税的“空转实”,不少试点城市有了明确的行动。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已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有媒体称,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
物业税6月开征“没影儿”
在经过了短暂的沉寂之后,近日有关物业税的新说法浮出水面。一石激起三层浪,有关物业税的猜测再度成为热点。就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财政部网站撰文表示目前条件下开征难度很大,使众人认为物业税2008年实转无望之时,北京等几个试点城市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紧接着,针对“北京市最快将在今年6月份开征物业税”一说,国税总局负责人表示:“我国现阶段,既没有物业税税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6月份征收物业税从何谈起?”
对于部分城市的申请,该负责人表示,不仅北京可以这样,其它此前做过物业税“空转实”试点的地区,也可以随时向国税总局提交类似的报告,但这并不意味物业税的征收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至于从试点到申请,再到审批,最后到新政实施,究竟还要多长时间,究竟是否像外界所说的,将课税对象区别为商业地产和民宅,现在都还不好说。同时,由于每个城市的具体“空转”情况不一样,实际开征的条件也不尽一致。因此,即使试点城市提出了“空转实”的申请,最终能否获批尚不可知。
实施难度大 “试点”遇阻
截至2007年10月,我国已有两批10个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但是,目前这10个省市物业税征收“空转”试点进行得着实不易,最后一步的征收环节并没有开始执行。
一项调查显示,辽宁、重庆、江苏三地“空转”试点分别出现民用房产尚未模拟评税、未定由谁评估房产价值、房地产税改革非常复杂等情况。此外,试点地区在操作真实的数据统计和征收工作流程上也遇到诸多问题,地方各部门无法进行房产信息共享、免税范围及减免幅度也不明确,在城乡一体化情况下,是否对农村房产进行征税等问题也未商定。
面对这些质疑,业内人士认为,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十分复杂,“空转”尚且存在一定难度,“实转”更加不易。“2008年物业税能否征收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看房地产市场走势,物业税作为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特效药’,若今年房地产形势依然严峻,将可能促使物业税迅速转到‘临床阶段’。”宇轩不动产等房地产顾问公司的高级分析师认为,物业税的最大作用是通过对保有房产征税,以经济杠杆调节,重新分配人均住房面积,清理不必要的房屋面积浪费。因此在理论上是解决房地产市场痼疾的对症良药。但另一方面,如果征收范围界定不清,多出的成本可能转嫁到普通购房者、租房者身上。目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还不充足,一旦成本转嫁到普通群体身上,物业税的“疗效”将大打折扣。因此,就目前状况而言,征收物业税还不具备条件,一些具体问题还有待推敲。其“用法”、“用量”、“副作用”等诸多细则尚需进一步论证、完善。物业税能否精确打击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抑制市场过热将是其成败的关键。
大量抛售暂不会出现
业内人士分析,物业税一旦开征,就意味着房屋投资回报率的降低。投资回报预期的改变,很可能将会进一步促进整个市场尤其房价走势预期的改变。早先关于物业税即将出台的传闻就使一部分原本打算二次置业或欲购买高档住宅的市民推迟或干脆放弃了购房计划。而一部分已经购房的投资者,则打算将手中的物业转让。
对此,宇轩不动产高级分析师李金龙说,此次物业税开征暂缓,很可能使那些原本打算将手中物业转让的投资者放弃抛售计划,市场可能会形成一种观望态势。那些想从楼市谋利的投资者也可能企图抓住这最后一次机会,冲进楼市演绎他们最后的疯狂。因此,就目前看来,整个房地产市场短期内还不会出现大量物业集中抛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