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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暂免征收利息税 专家:可缓通胀压力

2008-10-9 8:56 京华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认为,新政将从宏观上缓解国内较为严重的通胀压力,减轻降息给百姓带来的存款损失,并将成为股市发展的一大利好。

  刘桓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宏观层面看,取消利息税将极大地缓解国内较为严重的通胀压力,并顺应全球各主要央行降息的国际趋势。此举并不会给我国财政带来过大压力。在利息税为20%时,国内一年利息税收入在400亿元左右;降为5%时,一年收入应当为100多亿元。以目前我国单月财政收入就超过3000亿元的规模看,取消利息税对于国家影响较为有限。

  取消利息税可冲抵降息导致储户的损失。刘桓为国内居民算了一笔账,以1万元存款存定期1年为例,在利率为4.14%,但要征收5%利息税时,居民一年利息约为393元,而在利率降为3.87%,但取消利息税后,居民一年利息约为387元,降低约6元。降息减低居民存款意愿,而取消利息税则有效对冲了降息的效应,抵消了居民的一部分损失。

  取消利息税还对股市构成实质利好。刘桓认为,降息和取消利息税后,国内存款所得还是相应有所降低,因此必然会有一部分资金从银行储蓄流入股市中。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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