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决定,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国务院决定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降息毫无疑问是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增加流动性、降低企业负担。值得赞许的是,同步降低利息税,将使得降息措施对普通民众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
首先,要分析降息对以存款为主要理财手段的民众的影响,可以从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来切入。名义利率是银行挂牌利率,此次降息前,人民币存款一年期基准利率为4.14%;实际利率则是名义利率要扣除通货膨胀率、利息税等其他因素,计算的是实际购买能力的变化。
以2008年8月数据为例,当月到期存款的名义利率应是2007年8月的3.60%的挂牌利率,因为该存款是彼时存入的,而2008年8月存入的款项至2009年8月到期,到期后才享有4.14%的现行基准利率。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8月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大体可认为是通货膨胀率)同比上涨4.9%,则实际利率为3.60%×0.95(即扣除利息税)-4.9%=-1.48%.就是说,2007年8月存入的100元钱,至2008年8月取出,加上利息收入,其实际购买力,也只相当于存入时的98.52元。尽管在2007年8月后,经两次调整,一年期名义利率于2007年12月上涨到了4.14%,且2008年8月后的CPI数据比之2008年8月应该会稍有回落,但实际利率为负数的总体格局暂时不会变。
所以在降息之后,从民生角度来看,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能否保证在一年之后,实际利率不继续为负数,至少,不能加剧负的程度。即是否能保证在一年之后,CPI同比下降幅度至少高于利率下降幅度。如果不能,以2007年年末居民存款余额17.6万亿为基数,假设CPI增幅不变,每降息0.27%,就是以实际购买力计算,17.6万亿×0.27%×0.95=451.44亿元的公众财产被剥夺掉了。
在降息同时停征利息税,则可在一定程度上消减降息对百姓收入的影响。降息前,基准利率为4.14%,公众实际所得利率为4.14%×95%=3.933%,降息0.27%同时暂停利息税后,基准利率为3.87%,对于储户来说相当于仅降息0.06%,利息收入的减少额被冲减了四分之三多。
最后,不得不指出的是,降息在其他许多国家,可能为金融救市的最后一张底牌,在我国却不是。因为我国的金融体系尚不够规范、过于封闭,倘能降低准入门槛、稍加开放的话,则救市效果远远超过降一个或几个0.27%额度的利率,又不会过多地影响民众基本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