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本是给二手房买卖双方都降低负担的好事,哪里想到纠纷频出。近日,一家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在新政颁布前刚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对费用产生了不一致的看法。
汉口李先生昨告诉记者,他于上月中旬与房主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付了首付款。因为当时的政策是二手房不满5年交易要征收营业税和个税,而这套房子办证时间才不到三年,因此,合同约定的价格是他出60万元,各种税费双方平摊。在上月底得知二手房满两年交易即可免税后,他非常高兴,这意味着这套房子可以省三万多元的税费了。
李先生于是与房主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房价里扣除掉部分税费。哪里想到卖方死活不同意。无奈之下,他又想解除合同,并表示愿意根据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给卖方。但目前卖方既不愿意协商,也不退首付款给他。
武汉鹏飞地产代理公司的负责人介绍,新政出台后,他接手的二手房交易案例中的纠纷,主要集中在省下的税费该谁受益上。他介绍,由于很多房子涉及到的税费比较高,一些卖家为了快速出手,在定价上比前段时间略有降低。此次新政免除了部分税费,卖家就希望自己也能受益,“弥补”房子价格卖低了的损失。而买家认为,减少税费是为买家减负,自然利好应由买家自己享受。
业内人士建议,由于政策变化带来的税费减少,应该由买卖双方协商享受这个优惠。买卖双方可重新签订合同,把减少的税费部分双方平摊或按比例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