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对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12000多户企业进行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到去年底为止,一共为这些企业抵退增值税34.5亿元。
据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介绍,虽然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刚刚开始半年时间,但效果比较明显,对中部老工业城市的振兴,特别是对这些试点企业、行业的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促进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和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等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于1984年试行增值税,当时选择生产型增值税,是因为要保持税负的原有水平,保证财政收入不出现大的波动。
李林军介绍说,下一步,税务总局将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完善在全国推广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方案,进一步做好这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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