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进入一个新阶段。但从实际情况看,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纳税人的税收知识缺乏、纳税收入统计困难等。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正当权利,应以为纳税人服务为着眼点,努力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消除纳税人中存在的自行申报就是补缴税款的疑虑。应该明确,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不是补缴税款,而是对过去一年内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个人纳税情况的总结。事实上,多数人的个人所得税已经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已足额缴纳税款的个人,只要填报自行申报表格并履行申报手续即可;多缴税款的或者符合其他退税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退税。只有少缴税款的,才需要补缴税款。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以方便纳税人收集个人收入信息。提供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的应尽义务。完税凭证不仅是个人收入情况的最权威证明,而且有助于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进行监督,保证国家税款足额入库。有了完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更方便地统计自己的收入情况,使年度自行申报时漏报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在个人纳税后不能马上开具完税凭证,也应在年度终了时集中提供个人纳税明细信息。
改进个税申报表格的样式设计。个人所得税平时按月或按次缴纳,而年度自行申报按年度进行。个税申报表格的设计应该更便于纳税人汇总平时的纳税信息,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更好地兼容,方便纳税人将全部所得转换为应纳税所得。
推动相关部门配合提供个人收入状况信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来源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个人理财所得也趋于多样化。为了便于个人申报相关收入信息,金融机构应向存款者提供每年利息所得纳税的明细清单,证券公司应给参与证券交易的个人提供收入明细清单。
多渠道、多方式普及税收知识。通过普及税收知识,培养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意识,推动纳税人自觉地进行纳税申报。税收知识专业性很强,普及税收知识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及税收知识不仅仅是财税专业媒体的义务,电视台、网站、报刊以及其他公共媒体都有普及税收知识的责任。普及税收知识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广大公民特别是纳税人易于了解、乐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