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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转物业税猜想 商铺投资暂缓遇难

2008-2-3 8:38 中国经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好不容易要开始实转的物业税便是如此。

  在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一句“北京正申请物业税实转试点”的表态,激起反响无数,而暂不针对住宅实转的路径选择,也几乎让人们笃定,商铺投资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除北京外,多个城市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

  然而,深入了解情况之后,可以发现,实转阶段的物业税对商铺、商业地产的投资所造成的影响,在短时期内很难得以表现。

  并非新税

  正当商业地产的投资者,对有望“实转”的物业税“如临大敌”之时,事实却远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糟糕,虽然物业税的名字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全新的,但是,这却并非是一个新开征的税种,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至少在实转阶段,物业税基本不会造成额外的负担。

  “原来的经营性物业也要缴纳城镇房地产税和相关的营业税”,中央财经大学税收学院副院长刘桓告诉记者,他曾在北京市地税局挂职锻炼担任副局长,对于物业税的实操问题多有了解,按照他的说法,实转的物业税,实际上是把原有的税种平移到物业税环节征收,这与外界普遍认为的新税种大有区别。

  沈颢“租客”们的经历,也证实了刘桓的说法。他是一位资深投资写字楼的投资客,租赁他写字楼办公的“租客”们告诉他,在这里办公营业,除了需要缴纳一般的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之外,还要上缴城镇房地产税,这种税负按照规定通常由实际经营者缴纳。

  “根据我的了解,他们(租客)要缴的这个税不高,大概每年几万块钱。”沈颢向记者回忆。相比于租客向他支付的租金,这笔税赋几乎算不上太大的数额。而且,沈颢还发现,不仅写字楼的使用者需要缴纳这种税赋,同样租赁他商铺的经营者也需要缴纳这样一笔税赋,只不过科目为“营业税”,据沈颢了解,这两种税赋的总额,大体相当。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房产领域的税赋,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交易环节税赋,如契税、印花税等,二是保有和使用环节税,后者当中,城镇房地产税便是主要税种,长期以来,这种税赋便一直向经营用物业征收,长期以来一直存在。

  而此次申请实转的物业税,则同样是保有环节税的一种。因此,在不能重复征税、计税的情况下,实转的物业税并非新税种,短期内难以对商业地产的投资者产生过重的影响。

  主体转移

  虽然物业税将向房产的持有者直接征收,但是按照目前行业中的惯例,这种税赋都会转移到租赁者和使用者的身上,尤其是那些在黄金地段拥有垄断位置的商业地产项目。

  虽然在刘桓看来,实转的物业税更多的是“平移”既有税赋,即在“实转”物业税的同时,将城镇房地产税等相应税种归并到物业税科目中征收。不过,从现实来看,实转的物业税并非完全没有改变。

  “最明显的不同可能是这个税要向我征了。”沈颢在研读了很多关于物业税的相关材料之后,不免有几分担心。他清楚地记得,他的租客告诉他,城镇房地产税明确由房产的实际使用者缴纳,而现在他研读到的物业税的所有相关材料都显示,这是房产保有环节的税赋,将向房产的持有者直接征收。

  不过,对于最终的影响,沈颢表示,现在还不好说,至少不能现在就断定要由自己承担这样的税赋。因为按照目前行业中的惯例,这种税赋都会通过不同的手段转移到租赁者和使用者的身上,尤其是那些在黄金地段拥有垄断位置的商业地产项目。

  这在此前便有先例,2006年、2007年两年,中央政府为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对购买不满3年进行再交易的住宅房产,征收5%的营业税,此举原本意在增加住宅的投资成本,但最终,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这种税赋基本上由买方承担,原本预料可能“落”到持有者一方的成本,最终被转移的购买者一方。

  沈颢的“不担心”便是基于此。目前,他手中持有的物业,无论是商铺还是写字楼,基本上都处在“他挑租户”的状态,因此,据此他笃定,即便物业税的征收主体“轮转”到他身上,最终他也可以成功将税赋转嫁到租客的身上。

  不过,这也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北京和田摩尔总经理张天翔告诉记者,转嫁税赋仅仅是针对那些地理位置较好,在供需双方中,供应一方占据明显优势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相反,对于那些空置率较高,且周期较长的物业,实现这种“转嫁”,实际上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未来变数

  一切或许只是“暂缓”而已,毕竟“实转”与“开征”尚有一定区别。财政部税科所的一位专家向记者解释,物业税第一阶段的空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采集数据,而实转则是归并既有税种,并且在保持税额不变的情况下,确定税率,而实际开征,则是要重新确定税率。

  现在,北京物业税实转的时间表尚未明确,连带未来税率——这一关键问题也未能确定,不过,未来物业税一旦实际开征,针对商用房产部分,将存在按照评估值征税的可能,而且,这个评估值很可能还是动态的,即物业税实际开征之后,将按照商用房产升值的速度,调整税率,“很可能就是租金涨上去了,过不久,物业税也就跟着涨上去了。”这是沈颢最为担心的一种情况。

  “无论你的物业处在怎样的黄金地段,但商品的价格是有平均水平的,你不可能无限制的向租户转嫁这个税收的成本,转嫁得过多,租户承担不起,也就要退出了,所以真正受到威胁的因素是在更为长远的未来,税率是多少,浮动税率怎么计算,这些才是最重要的。”他说。

  不过好在现在沈颢还可以踏踏实实的多赚几天钱,毕竟实转物业税的影响,还没有这么快传导到他的身上。

  多个城市申请开征物业税

  北京市已率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来自中介行业的消息表明,北京市初次制定的物业税税率为每年征收物业评估价值的0.8%~1.4%,实际征收额依据物业每年评估价值变化。

  除北京外,多个城市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

  北京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至今已有三年。200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将物业税“空转”试点城市由6个扩大到10个。而物业税“空转”试点城市扩大到10个已经说明了物业税“空转”三年的试点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肯定,开始向全国推广。

  北京市地税局一位有关人士说,北京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全部由国家税务总局来掌控,但是从北京市试点情况来看,一些诸如物业价值评估等难题已经得到突破性解决。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北京有可能三年内暂时不对住宅征收物业税,因为住宅量太庞大,目前物业税评估等技术手段支持上还不能覆盖。多数试点城市为避免评估困难,都准备只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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