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国税局了解到,2007年该局为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2亿元。
据介绍,2007年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新政策执行的第二年,广州市国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再就业相关工作的开展,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企业办理再就业税收业务的服务质量,2007年全年共减免再就业企业所得税12003.39万元。
据广州国税部门统计,自2003年政策执行开始截至2007年年底,该局办理的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有351户,共吸收3119名下岗失业人员,减免企业所得税39275.98万元。连同其他劳动服务企业税收优惠,该局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4亿多元。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方面,2007年该局共减免427户个体户税务登记工本费3838元,自2003年截至2007年底共累计减免5571户,累计减免个体经营者工本费857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