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我国过去曾因国际油价上涨,两度机动调降油品产品税。不过,财政部认为,由于我国油品产品税是采从量计税,价格上涨不影响产品税额,要靠调降油品产品税抑制油价,效果恐怕极为有限。
当前国内油气类产品税课税项目共有七项,包含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燃料油、溶剂油及液化石油气。全年税收逾900亿元,汽油产品税收约占50%.
财政部表示,过去曾经两度机动调降油品产品税,主要均为调降汽油与柴油的产品税。当前汽油产品税采从量课税,为每公秉课征6,830元,换算成每公升汽油产品税额则是6.83元。
油品产品税采“从量课税”是在民国84年7月1日以后,之前油气类产品税均采“从价课征”。财政部说,84年7月以前,政府四度调整油品产品税,其中只有79年8月波湾战争期间,因国际油价高涨,机动调降油品产品税,其余三次则因中油盈余过高,政府决定调升油品产品税。
民国84年7月油气类产品税改按“从量课征”后,只有在民进党2008年总统候选人谢长廷出任行政院长期间(94年10月),因国际油价高涨,宣布机动调整汽油、柴油与燃料油产品税三个月。此后,油品产品税即未再机动调整。
94年10月1日机动调降汽油、柴油与燃料油的产品税,降幅均为25%,为期三个月,政府估计国库税收损失为58亿元。
外界质疑,调降油品产品税只会补贴中油与台塑石油,难以抑制油价上涨的趋势,财政部表示,是否机动调整油品产品税要由政策决定,若确定再度机动调降油品产品税,因中油仍是国营事业,政府也可要求中油反映降税利益在油品销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