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哈尔滨市预计约34.3万人将免于纳税,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将减少约3.1亿元。
据介绍,如果某纳税人今年2月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实际取得工资2500元,此人按原个税起征标准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500-1600)×10%-25=65元。新起征标准出台后,在工资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从3月起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500-2000)×5%=25元。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新个税起征标准未执行前,纳入哈尔滨市全员全额管理的个税纳税人总数为63万,按新起征标准则有34.3万人免于纳税,而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将因此减少约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