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标准两年就得修正,实在浪费立法资源,能不能将起征标准由绝对值改为相对值,促成“弹性起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赵鹏建议,包括《个人所得税法》的部分法律法规,都应对金额标准进行修改。
2005年10月,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进行调整,从8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2007年12月,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只过去两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就造成立法资源的极大浪费。
赵鹏建议:可将《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从绝对值改为相对值。比如,2008年的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就以2006年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或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收入)乘以一个系数后,取整数确定(系数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结合实际具体确定),以此类推。同时,对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纳税所得额标准也由绝对值改为相对值,解决今后费用减除标准发生变化而计算累进税率标准不变化之间的不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