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税负“痛苦指数” 中国仍然是“改革开放”前

2008-4-2 11:8  和讯网 【 】【打印】【我要纠错

  《福布斯》最新一期公布的2008年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66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的痛苦指数高居全球第5、亚洲第1.香港则倒数第5,属于税负痛苦指数较重的地区。而台湾名列53,属于较低的地区。

  《福布斯》计算税负痛苦指数的方法,是根据各地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富人税率、销售税与增值税,及雇主和员工的社会保障贡献等六种税项的最高税率合计。《福布斯》也根据此项指数,判断一地政策是否有利于吸引外来人才。

  根据《福布斯》最新调查,中国大陆的上述六项指标的总和为152,仅次于法国、荷兰、比利时和瑞典,为全球税负第五痛苦的国家。日本痛苦指数为122.4,是亚洲税负第二痛苦的地区,在全球则排名第16.名列痛苦指数前二十名者,大多是欧盟地区的国家。

  其实,《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排名去年就曾遭到中国官员的反击,因为中国不具备大幅度降低税负的条件。何况,欧盟地区的国家不是同样税负很重吗。而我的观点是:最大的痛苦未必在税负,而在我们不知道缴了这么多税能得到什么好处。欧盟地区的税负重,福利也“重”。因此中国赋税制度改革的重点应该是透明和向社会福利倾斜。所以,我们对税负是否合理的观察不能表面化,重要的是促使它加快改革,让多缴税的人不再痛苦。

相关热词: 税负 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