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税门”事件有点像是歪打正着,因为该照片初现媒体,本是用来说明政府正在着力“提高薪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图片无意中泄露了天机——该公务员工资单上显示的纳税额为零。于是舆论关注的重点就集中到了公务员是否已经纳税以及是否应该纳税上来。虽然有其他地方或行业的公务员以自己已经纳税来为“零税门”事件申辩,但完全无效,因为公务员A已经纳税≠公务员B也已经纳税。
面对网友如潮的质疑,北京市工商局就该局员工罗伟零个税事件的回应却让公众的质疑进一步加深了——如果“罗伟工资单上的个人所得税为零很正常,他另外有完税证明”,那么直接将所谓的“完税证明”公示出来,就可以非常清楚地回应质疑。但是我们没有看到这个“证明”,这说明存在两种可能:实际上不存在这个“完税证明”;或是存在这个“完税证明”,但是当事人罗伟却不知道。
而这两种情况都很糟糕,前一种可能说明北京工商局与税务局之间存在暗地的勾结,税务局帮助工商局偷逃税款。而该税务局是否会“免费”帮工商局偷逃税款?该税务局是否还帮其他单位偷逃税款?就更加不得而知了。后一种可能说明罗伟作为纳税人,虽然已经纳税了,却是在不知不觉的条件下缴纳的。就是说,虽然被拔了毛,却不知道疼。而这种“被拔毛却不知疼”的情况却普遍存在于消费税当中。
去年此时媒体报道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多数人未主动申报,据说最后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5左右。其实北京市已经建立了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该局声称“对每一位公务员的工资和税款都有详细记录”,但是奇怪的地方在于,这样的“详细记录”为什么在舆论如此高度关注公务员罗伟是否纳税的关键时刻,却不公示出来,以还罗伟等公务员的清白,以洗脱税务局协助其他公务部门偷逃税款的嫌疑?
将“纳税详细记录进行公示”的意义重大。首先,它可以证明没有哪个单位或个人处于“免税特权”状态下,那将可以让所有的纳税人有条件用“横向公平”或“纵向公平”衡量税制对自己是否公平。其次,它可以证明税务局没有利用征税“自由裁量权”设租和寻租。这都将为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障。而如果不公示,那么偷逃税款的信息就会在税务局与纳税人之间“不对称”,成为腐败的黑箱。而且这种“信息不对称”可以变成一种威慑力量,如同精确制导导弹那样,发射的按钮由权力“不透明”决定。被击中者只知道自己犯罪了,却不知道还有人比自己罪行严重得多,因此失去了进行横向比较并为自己申辩的空间——那不是有利于打击腐败,而是有利于向权力俯首贴耳。
公务员财产公示本来就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我们要求首先将公务员收入水平和纳税情况进行公示,否则的话,给公务员以外的纳税人预留的想象空间就会大到没有边界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