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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迟报个税者被罚 继续拖延可能涉嫌偷漏税

2008-4-7 8:37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个税申报期限已过,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5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却没按期申报的纳税人,日前分别被处以100元罚款。

  按照规定,去年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在今年3月31日前,主动到税务机关进行个税申报。沈阳市地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税务二所所长王东升介绍,4月1日到该所逾期申报的共有5人,都是高新技术产业界的技术人员,因为“迟申报”分别被处以100元的罚款。

  虽然个税申报的截止日期已经过去,但这几天陆续有到申报窗口进行申报的人。记者从沈阳市地税局了解到,对于这些晚申报者,地税部门的罚单将陆续开出。沈阳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张宏表示,对于在外地或不便于回沈阳申报而进行邮寄申报的,要以邮戳上的日期为准,过期的要对申报人进行处罚。

  数据显示,今年沈阳市共有16692人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税申报。张宏说,地税部门对高收入人群的监控也在进一步加强,如果还不主动申报,下一步被查出来,处罚肯定更重。

  记者了解到,现在主动申报一般属“迟申报”,处罚较轻,罚款一般在2000元以下。如果再拖延下去,很容易形成“拒申报”“瞒报”等,甚至会涉嫌偷税、漏税,届时就会被处以更重的处罚,甚至可能会留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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