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2007年,广州市地税局共为4620人(其中残疾人1348人)、1617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就业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2997.16万元。
据了解,去年广州市地税局把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作为重点工作,不断规范就业和再就业减免税的审批流程,并在全市各区地税局为下岗失业人员设立再就业办税专用窗口,统一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税务登记、工本费减免、纳税申报、减免税申请、政策咨询等各项事宜,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审批”,确保涉税业务及时、准确办理,赢得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3月,广州市地税局还被评为2007年广州市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市地税局表示,今后,还将会进一步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多方位的咨询辅导、办税服务,使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及时落实。
各项减免税额一览
名称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数额(万元)
1205.96
554.65
475.96
7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