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国税局了解到,广州市车辆落籍地为番禺、花都、增城和从化的车辆的建档、过户、遗失补办、转出、转入等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地点有调整。
据广州市国税局介绍,自2008年4月28日起,广州市车辆落籍地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车辆(免税车辆、进口车辆以及大客车除外)的建档、过户、遗失补办、转出、转入等车辆购置税业务,由车辆落籍地所属国税部门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点办理;车辆落籍地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以外的广州市区车辆以及全市范围内的免税车辆、进口车辆、大客车的车辆购置税业务,仍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所属各征税点办理。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车辆购置税办税效率,广州市国税局在解决全市管辖范围内车辆过户完税证明的换证以及转籍车辆征税档案的副本资料留存等难点问题推出新措施:一是对车辆过户业务采取在原完税证明备注栏进行变更登记的做法,不再换发新的完税证明;二是对车主在转籍过程中丢失、损毁档案的,国税部门将根据业务管理规定为车主出具相关证明。该措施不仅使车辆过户业务的办理环节从原来的3个缩减为1个,办理所需时间也从原来的6分钟缩减为2分钟,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理车购税完税证明更换和转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