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详解今年700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来源
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离不开资金保障。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
根据这一草案,中央财政拟从今年起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四川及周边省份受灾地区恢复重建。2008年拟安排收入预算700亿元。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中提出,调整中央预算、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是必要的,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为什么要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巨额资金如何筹集?用往何处?如何加强监管,提高这些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这些问题,百姓关心,社会关注……
必要尽快恢复灾区生活秩序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的说明。他说:“适当调整2008年中央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能够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促进灾区经济社会恢复和发展。”他同时指出,由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的不确定性、南方罕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及调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因素影响,今年中央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财政能否超收尚不能确定,难以从中安排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2006年中央财政建立了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目前尚有1032亿元可以动用。“从中调用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既不影响正常预算执行,也能适当满足今年恢复重建工作需要。”谢旭人说。
筹集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
据谢旭人介绍,今年的700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将从四方面筹集,分别是:
——为避免影响正常年度预算,保持2008年中央预算平衡,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2亿元中调入600亿元,通过“划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从车辆购置税中调整安排50亿元,由“车辆购置税支出”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收列支的彩票公益金中调整安排10亿元,由“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亿元,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使用 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生活
谢旭人介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编制预决算,收入按转入基金的各项资金实际数列示,支出按实际安排、使用的数额列示。基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基金安排使用既要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又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城镇与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工农业生产和商业流通等恢复重建资金。”谢旭人说。
据介绍,这笔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一是因灾倒塌损坏民房的重建补助;二是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恢复重建;三是交通、电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受损水库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四是农林水、工业生产及商业流通恢复,以及震后地质灾害治理、移民搬迁等方面的支出。
监管 使用情况将报全国人大
如何提高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排使用情况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谢旭人说。他提出,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当前要严格依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前期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评估,分步实施,抓紧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他还特别提出,中央和地方财政要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总体安排,进一步健全制度,抓紧制订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加强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增强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的透明度,防止侵占、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