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起,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调至2000元,但对河南绝大多数商户来说,这个新规根本就是一纸空文。
据了解,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都是“定期定额纳税”而非“按账纳税”,也就无法享受到这种优惠。河南省能享减税优惠的个体工商户只有10242家,在全部个体工商户中仅占1.56%.
【减税】
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2000元
国税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这一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年2月底的扣除标准一直是19200元/年(1600元/月)。据介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扣除标准一直紧跟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者也是分别在2006年1月1日和2008年3月1日调整到1600元和2000元的。
在这份名为《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还指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这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而根据此前的法规,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省税务部门昨日介绍,我省原来的执行标准为800元/月。
【现状】
河南98%的个体户没享受到优惠
对于国税总局给个体户减负的事情,在郑州市黄河路上卖服装的刘小姐听后一头雾水,她说:“我以前每个月都是缴200元的国税,缴180元的地税,没有遇到过缴不缴个税的事儿啊,更别提缴税前扣除店员的工资了,根本没听说过。”
与刘小姐一样一头雾水的还有不少个体户,但也有几个老板能弄明白。一位个体户说:“我们是定额缴税的,不像那些大公司按账缴税,能扣这扣那,我们这样缴也简单,没那么多麻烦事。”
根据省地税部门的统计,我省按账纳税者只有10242家,而定额纳税者有645274家,能够执行相应减除标准的受益者仅占其中的1.56%,65家个体工商户中只有1家。
另据省地税部门的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虽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的身份不同,但在纳税时执行的税目和税率和个体工商户是相同的。这两类经营主体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存在“双定”征税方式。
【原因】
绝大部分个体户缴的是定期定额税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征税,新的扣除标准将减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但目前国内对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征税时采取“定期定额”的“双定”征收方式而不是查账征收,新规定中的各种扣除标准实际上只对一小部分按账纳税的个体工商户有实际意义。
按税法有关规定,我国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账纳税,即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就可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额,然后按税率计算个税。但是,由于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也没有多少正规的记账凭证,同时缺乏建账能力,真要建账还得请专业会计,需要额外支出一笔费用,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不愿承受,所以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还达不到按账纳税的要求,实行的是另外一种方式,即定期定额纳税。
定期定额纳税,即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
【难题】
定期定额征税模式
短期内难改变
虽然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提高了,但大多数业主的税负并不会随之相应减少,他们仍旧要像以往那样,经税务部门的核算后定期定额纳税。
郑州市纬二路一家经营日用品的个体户告诉商报记者,他每月固定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200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80元、工商管理费100元,年年如此,三年来从未变更过。
因为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差异很大,如果经营情况不好,负担就显得更重。在郑州市经三路经营消毒用品的牛先生,去年全年月平均营业收入为5200元,由于其所售商品毛利较高,达到60%,其月毛利可以达到3120元,然而即便如此高的毛利,在减去其每月1700元的房租、100元的水电费、1900元的雇员工资(两个雇员),他已经是亏损了,但税负却不会因为他的亏损而减少,仍然是每月400多元——因为他也是定期定额纳税。
采访中,一些个体工商户也希望自己能够从不断优惠的税收政策中得到实惠,但他们却又无法再多承担一份专业会计人员的报酬。税务部门称,国家也在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正规账目,但这一难题恐怕在短期内无法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