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呼唤出口企业尽快制定资质标准
美国商务部5月30日发表公告称,针对中国主要钢管生产商的“不公平定价行为”,美国商务部决定对其生产的焊缝钢管征收最高615.92%的反补贴税,以及最高85.55%的反倾销税。
据悉,所涉钢管主要用于暖卫系统、空调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天津双街钢管集团、江苏玉龙钢管公司、潍坊东方钢管公司、金洲集团等在内的中国制造商和出口商将受到影响。
2007年6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焊缝钢管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11月,初裁结果公布,参加应诉的两家中国企业分别获得了0和16.59%的补贴税率。至于此次615.92%和85.55%令人咂舌的高税,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一结果是天津双街钢管集团在应诉中的临时退出所致。这一行为被美国调查机构认定为不合作,美方由此以其认为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裁定了反补贴反倾销税率。
然而,按照美国相关法律,只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美国国内生产商受到进口损害后,上述关税决定才能生效。业界预计,相关裁定将在7月14日左右公布。
本案立案后,中方曾严正表态:在反补贴法适用性、重复救济等问题还没有在铜版纸案中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美方再次发起反补贴调查是非常不合时宜的,也“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救济的问题”,违反了WTO规则。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戚向东也指出,中国对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已一降再降,并且对这些产品并未进行国家补贴,美国的指控是不合理的。
而这种不合理的控诉也旋即引发了18家中国企业的联合抗辩。2007年6月中旬,在五矿商会紧急召集全国涉案企业来京商讨对策的现场,记者看到,美方的申诉书仅正文就达到152页。
对此,东方钢管总经理赵金山指出,美国是中国焊缝钢管的主要出口市场,但利润微薄,即便加征10%的税率,也难以承受。美国是因原材料库存过大,且当时购买价格过高,造成本身的竞争力不强。其实,美国这一行业的利润尚可,在2005年为9%。而且,印度是此类产品对美出口第二大国,价格只比中国高不到10%,即便中国被拒之门外,大量印度产品也将随即弥补美国市场缺口。
有专家指出,在我国多项钢材品种屡被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的背景下,焊管在2007年7月1日以前仍享受13%的出口退税率,因而出口量急增也在情理之中。但更深层的问题是,一旦钢材出口品种结构受到限制,出口企业“小、多、散、杂”的结构就会造成某一品种出口量突发性增长的局面。据统计,目前,我国出口钢材的企业多达11661家。
在此情况下,业内人士称:“根本出路在于彻底改变钢材出口企业杂乱无章的现状,加快制定出口企业资质标准,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安全环保、节能降耗、企业资信、履约能力等方面提高行业出口门槛。”
记者发现,此消息一出,便引发了业界的热议。有不同声音认为:钢铁产品出口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收效甚微。即便最终结果是焊缝钢管出口受阻,从节能环保和稳定国内物价的角度而言,也未尝没有正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