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收入已保持了持续多年的稳定较快增长。日前国家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累计完成32553亿元(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增收7606亿元。我国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从今年上半年国家税收完成和增长情况来看,即使下半年经济增长受到某些因素制约有所放缓,税源不如上半年充裕,今年我国财政收入也有望突破6万亿元的大关,比2005年的3万亿元翻一番。
很多人认为,在国家税收持续稳定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减税让利、藏富于民”的时机已经成熟;笔者一直认为“减税富民”不如“用税抚民”。只要我们遵循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税运行法则,在税收的使用上继续向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产品投入和民生改善倾斜,从而让更多人享受到税收稳定较快增长带来的成果,同样能达到“让利于民”的目的、产生“抚慰民心”的社会效果。
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我国中央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较大,其宏观调控能力也很强,对公共产品的投资能力也很大,在“三峡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汶川大地震后组织抗震救灾等方面,国家财政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显示出强有力的投资能力,而这些年来地方政府却陷入了财政窘境,特别是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和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在公共产品投入上,主要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在政府职能由经济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越来越大,与其可支配的财力极不对称,存在严重的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的问题。
尽管近些年来中央向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不断地升温和增大,但远远还不能满足地方政府话事权的需要,在一些贫困落后的地区地方政府早已是负债累累,有权威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全国乡镇财政净债务1770亿元,乡镇财政平均净负债400万元,村平均净负债20万元。这些年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在很多地方并没有全部落实到公共产品投入和民生改善上,而是带有还债的性质,有一部分抵减了乡村的债务。加之中央在财政转移支付上还存在着不均等、不规范和不透明等制度性缺陷,使得转移支付的形式过多,结构不合理,地区间存在不平衡,差距也在不断拉大。
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对公共产品投入不足,是由于长期以来在财政分配上未做到财政收入增长与公共产品投入增加相对称而形成的,用于行政管理运行费用过多地挤占了政府对公共产品的资金投入。
因此,在国家税收高速增长的形势下,政府应首先考虑将增长的税收收入投入到公共产品中去,使税收的增长与公共产品投入的增加相对称。一方面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以实现全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准均等化为基本目标,构建“以一般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的基本框架,以增加更均等、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特别是要支持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大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通过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利益分配机制,壮大地方财力,使地方政府有更多的可支配财力,更直接地投入到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改善民生、增添福祉中去。在近年物价指数一路攀升加剧民生之艰的情况下,这些都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