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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校外培优被指偷漏税 人均收入达1.8万元

2008-7-31 9:23 荆楚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培优20天收费2200元28日,武昌,室外温度已达到36摄氏度。水果湖附近的一间临时教室里,武昌一所中学的40多名学生在此参加任课老师举办的暑期培优班。

  放假前,这个班的家长就收到培优通知:暑期培优20天,科目有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由本班科任老师授课,费用2200元。“虽说是自愿,班上80%的同学都参加了。”放假以来,家住青山的小昊每天冒着酷暑到中南培优。一位在教育界工作多年的家长透露:“一些老师特别是名校老师暑期在校外办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怕孩子掉队又担心安全对老师安排补课,家长龚自斌举双手赞成。“儿子放假,我们家长没时间管,孩子整天在家玩电脑游戏,浪费时间不说还可能受到网上不良信息影响。现在有老师统一安排补课,我们也省心。”

  初二家长赵云萍说,“别人都在补,我的孩子不补,成绩掉下来怎么办?再说,老师办的培优班,总比社会上鱼龙混杂的培优班要好。”

  也有细心的家长担心,孩子补课的地点是否安全。“老师自办培优班,不可能在学校上课,租用的临时教室不可避免存在安全隐患。”汉口胡先生女儿培优的地点十分偏僻,“藏”在城中村的一家私立幼儿园里面。

  校外培优,在职教师被疑偷漏税小昊的父亲谢先生算了一笔账,老师举办的校外培优班按40人计算,每生2200元,全部收费达88000元。“除去零头15000元作为租赁教室、电费等,4位教师可净得7.3万元,平均每人1.8万元。”作为一名税务部门的公务员,谢先生很疑惑,“这些收入,老师都申报个税了吗?”

  武汉市地税局表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教师在外补课取得的收入是第二份收入,按规定必须自行赴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武汉市地税局介绍,今年一季度该局曾接待武钢某中学一名教师,其申报补课和学校工薪等收入逾十几万元,并当场补缴个人所得税。但据申报情况来看,目前在职老师就校外补课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仍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