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有关部门将通过优惠贷款、税收等经济措施奖励企业在建筑中使用可再生材料、新型环保建筑材料,这是记者昨天从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获悉的。
意见稿中规定,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符合信贷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同时达到以上条件的项目也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北京城建集团工程部部长陈鹏获知这一消息时高兴地说,虽然每年国家全出台措施鼓励建筑企业采用再生建材、新型环保材料,但是由于建筑企业内有统一的价格标准,使用新材料无非是加重企业负担。以前北京市也曾经出台过有关办法鼓励企业使用再生材料,比如在混凝土中使用粉石灰、碎石等再生材料,凭借发票可以减免一些增值税,但是一些企业还是不愿意采用,这次不仅可以免税还可以得到贷款的优惠,肯定会受到一些建筑企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