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处级以上干部对三定方案备选司局级领导干部进行投票。其中包括新设和改设的房改司、住房保障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四个司的司级干部。
此前的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初步设计概算”获批,标志着这个囊括全国40个城市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再次启动。
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重要职能。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内设机构仍为15个,其中,与住房和房地产有关的司是“二拆为四”,而不是此前媒体报道的“一拆为四”。即从原来的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改为四个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与建设部研究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住房保障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
根据方案,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的重要职责。因此,指导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将是该司的职责。
“房地产作为国家支柱产业,如果信息做不到透明规范全面,必然跟宏观调控目标不符。”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顾云昌新闻)说,“如果没有各个城市市场权威的数据和分析,会影响中央的决策,不利于调控精准化。因为各地情况都不同,必须要有各自的具体数据来说明问题,调控不能象过去那样上海生病全国吃药,调控政策的出台要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也表示,现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的职责已经很明确,但他们展开工作也必须要有准确的基础数据,所以有必要适时加快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建立预防性的市场监管措施很有必要。现在重启预警系统,表明政府可能此刻更加意识到监管的重要性。”董藩强调。
在新方案的司局级领导确定到位之前,建设部原内设机构暂不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告诉本报记者,该预警预报系统并不是新项目,只不过一直在按最初计划进行,走正常程序。但是沈建忠没有透露该具体实施的相关细节。
预警预报系统的统计方法
国家发改委的消息使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再次受到关注,但该预警预报系统确实早已有之。2002年8月,建设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体系。
2003年6月,建设部在杭州率先启动了全国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试点。除了杭州,全国共有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13个城市被建设部确定为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系统的试点城市。随后试点城市又被扩大到35个。当年9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再次强调要建设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
据了解,到2004年初,不少试点城市都建立了系统运行的模型和框架,选用了建设部根据全国各地的经验,尤其是厦门市有关部门在近五年实践基础上开发设计的软件。到2005年初,试点城市扩展到了40个。
随后,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突然陷入停滞。
“这个系统一直都没有在政府的投资决策中体现,地位不明,导致开展中困难多,收效甚微。”董藩说。
顾云昌则认为,该预警预报系统启动早,推动却比较慢的主要原因在于,推动过程中遇到人力财力的实施障碍,建设部并没有足够的人员和财力去推这个系统。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系统推动缓慢的另一个原因,与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两个部门的样本采集和统计方法差异有关。比较明显的一个例子是,2006年4月,据北京市建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发布的数据,2006年一季度,全市商品住宅期房预售均价比去年同期上涨14.8%,而北京市统计局单独发布的该数字是7.6%,两者相差近两倍。据市统计局解释,这是因为前者是用一段时期内一定的房屋交易总额除以交易面积,而后者采取动态检测跟踪方式对固定地点进行抽样调查。而北京市建委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就是基于筹备建设中的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系统。随后不久,北京市建委不再发布房价等数据。
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系统重新启动后,如何弥合建设部门的统计数据是否与专业统计部门的数据之间的差距,尚未有定论。
顾云昌认为,该系统获批立项后,应是明确了建设部作为该系统的牵头主管部门,建设部应该会和包括统计局在内的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具体的运行方式。但是否采用建设部门的取样和统计方法,统计数据最后是否由统计局统一公布也还不清楚。但部门之间的协作一定要进一步细分和专业化,尽量避免出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光这个预警系统的指标设置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监测过程中如何避免人为因素等等都值得推敲,所以该系统的运行结果如何还需继续观察。”董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