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8月20日起,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目前的25%提高至40%.据分析,此举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意在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的出口,缓解国内焦炭供应偏紧的局面;二是反击国际铁矿石价格垄断。
此番提高焦炭出口税,如果是基于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目的,笔者自然极表赞同。众所周知,焦炭生产排污环节多,排污强度高。近年来,欧洲、日本等出于自身环保考虑大量削减焦炭产量,而中国却长期低价输出焦炭,出口量从1991年的108万吨激增至2007年的1530万吨,增幅达14倍。有鉴于此,2008年以来,国家对焦炭出口政策明显收紧,早在年初,出口税率便已由15%上调至25%,同时还提高了焦炭出口企业的资质门槛。但市场机制在其间发挥了更关键的作用:由于供求紧张,2008年7月,国内二级冶金焦炭价格已突破每吨3000元大关,而焦炭出口价也飙升至每吨517.7美元,较年初上涨了70%.
然而,令笔者担心的是,焦炭出口被抑制的部分最终很可能转为内销。目前国内焦炭价格持续高涨,钢铁企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出口税率提高,结果必然是对国内钢铁行业整体有利:由于焦炭的国外需求下降和国内供应相应上升,将导致国内钢铁企业成本回落,利润扩大,从而刺激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张,对焦炭和铁矿石的胃口不断膨胀。其实质无异于是拿焦炭行业的利润补贴钢铁行业,有失公平;更重要的是,这并不符合节能减排的初衷。因此,笔者建议,在上调焦炭出口税的同时,也应辅之以资源税调整来提高焦炭的成本价格,以抑制国内需求增加———目前焦炭资源税每吨不过8元,占焦炭价格比重连0.2%都不到。
而第二个目的则更令人难以苟同。近年来,中国制造业呈现出“大进大出”特征;同时,由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热度持续高涨,国内钢铁企业对铁矿石迸发出无穷无尽的渴求。然而,不幸的是,国内铁矿石资源远不能满足国内生产企业的需求,全球铁矿石70%的贸易额都被三家国际巨头所垄断。由于供求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每年中国钢铁企业都不得不面临要价“勒索”。在2008年6月结束的宝钢与力拓谈判上,宝钢被迫接受粉矿和块矿分别高达79.88%和96.5%的涨价要求,而欧洲钢铁企业与力拓、必合必拓达成的铁矿石进口价格远低于此价格,更令国内众多媒体和学者感到愤慨、不平,甚至屈辱,因此国内钢铁协会主张,应将限制焦炭出口作为反击手段。其理由是:中国焦炭产量和贸易量占全球一半以上,也是不折不扣的垄断者,如限制其出口,全球钢产量势必大幅下滑,而铁矿石需求也将立减5000万吨左右,从而为中国参与铁矿石谈判留足空间和筹码。
笔者不怀疑焦炭价格“武器”的潜在威力,不过,价格垄断是一把双刃剑,在打击对手的同时,自己也难免付出代价。例如,2005年,由于担心中国限制焦炭出口,印度决定增加出口铁矿石的税收,目的是逼迫中国同意以铁矿石置换焦炭。此外,就算这次由于限制焦炭出口,澳大利亚和巴西的铁矿石供应商不得不对中国方面暂时做出妥协,是否就意味着中国钢铁企业从此能一劳永逸获得廉价铁矿石了呢?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价格越低,需求越大。当中国钢铁企业的胃口越来越大时,铁矿石最终还是要涨的,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据报道,在中国沿海各港口,堆放着钢铁企业囤积的6000万吨铁矿石。可见,当前铁矿石的价格困境,有相当大一部分原因是中国钢铁企业自己造成的。
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宏观政策的制定无非是一个各种利益集团在幕后力量博弈的过程,笔者无意对此妄加揣测。但有一点很明确,中国钢铁企业在面临国内外垄断高价时,与其寄希望于政府部门的行政保护,不如从自身多找找原因。在整个国民经济都在进行产业结构升级的时候,只有努力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技术,向中高端产品转型,创造更多附加价值,才是从根本上化解生存压力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