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对税务部门征税成本审计调查情况显示,征税成本管理中还存在着人员支出水平较高等问题。
应当说,我国征税成本居高不下,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正如审计报告所显示那样,2006年,18个省(市)税务部门人员支出人均5.83万元,抽查的236个税务局人员支出人均9.06万元。
衡量征收成本高低最直观的办法,是与国外税务同行做比较。现实情况是,我国的征收成本与国外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并呈现出“一路走高”的趋势。譬如说,据美国国内收入局1992年年报统计,当年税收征收成本65亿美元,占税收收入总额11207亿美元的0.58%.新加坡的征收成本率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反观国内,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测算,1994年税制改革前,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率为3.12%,1994年税制改革和税务机构分设后,征收成本有所上升,到1996年约为4.73%.据估算,到上世纪末中国的税收成本率约为5%至8%.尽管从2002年起,我国的征税成本开始略有下降,但无论从下降速度,还是从降低数量上,都不太明显。
在征税成本的极力推动下,我国的纳税成本也步入了世界“第一集团”行列。2006年底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联合公布了全球纳税成本的调查报告,我国内地在175个受调查国家(地区)中,纳税成本高居第8位。每年872小时的纳税时间、47项需缴纳的税种、77.1%的总税率、繁琐的税务条目和落后的纳税手段,致使我国内地在175个受调查国家(地区)中,纳税成本高居第8位。
虽然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出炉的这份全球纳税成本调查报告,在选取数据渠道、计算方式方法和观察问题角度等方面,很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它所反映中国的纳税成本高这一事实是不可否认的。
除征税收成本和纳税成本“两高”之外,整体税负高更容不得忽视。从现行税收制度来讲,中国内地需交纳47个税种,占总利润的77.1%.具体到税种,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若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而大部分国家则低于20%;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也比中国周边一些国家都高。
难怪乎,从2000年中国开始进入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的统计开始,中国的税收负担痛苦指数便一路上扬,始终在占据“榜眼”或“探花”位置:2002年位居第三,2005年更是以160的指数跃升全球第二,2007年又回归世界第三名。客观地说,企业目前税务负担确实较重。虽然在经济发展当中,企业净所得绝对额在增加,但是在增长过程中,国家拿大头,企业拿小头,这也是财政增长连续多年超过GDP增长的主要因素。
税收成本高、纳税成本高和整体税负高,似乎成了我国税收的一大特色。所以,我们必须检讨自已的税收政策,采取必要的措施,把中国税收的“三高”彻底降下来:一方面,先从降低提高征税成本为着眼点。从某种意义上讲,纳税成本与征税成本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只有切实降低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民众与企业的纳税成本自然也会随之降低。与此同时,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减税计划,把我国的整体税负切实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