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工作的通知
湘注税协函2011第43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和规范对个人会员的服务和管理,中税协决定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现将中税协关于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1]0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安排
1、发放对象:凡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这次均应申请换发或领取《个人会员证》。
2、发放时间: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预计2011年12月31日完成;对于不在事务所工作的非执业会员,有效期可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第一批换证人员:在事务所工作的个人会员并完成了个人信息采集的有413人为第一批换证人员,请你们准备二寸彩色免冠照一张,以事务所为单位于12月5前统一上交省税协,由省税协在《个人会员证》上盖钢印、印章,并为年检合格的个人会员按照会员类型粘贴合格标识等后,再发放至各事务所。
4、新设立的事务所,先填表申请领取安全盘,完成事务所信息采集后,再做好个人会员信息添加和修改等工作。
二、《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要求
1、还未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和个人会员信息采集有误的人员,要抓紧时间在12月9日前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和信息修改工作。
2、请个人会员准备好二寸彩色免冠照一张,以事务所为单位统一上交省税协。
3、凡不按要求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和信息修改,影响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给工作带来不便的,责任自负。
4、各税务师事务所对《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以便顺利完成新版《个人会员证》的发放工作。
对《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省税协联系,联系人:刘晓莉;联系电话:0731--85557819。
附件:
(此文只发电子文件)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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