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部门工作机制建立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家
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部门工作机制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召集农业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相关司局,就落实国发[2010]26号文件,做好当前蔬菜保供稳价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国发[2010]26号文件下发以来,相关部门为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开展了大量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国发[2010]26号文件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蔬菜市场的基本平稳,会议制定了落实国发[2010]26号文件的部门分工意见,并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蔬菜保供稳价工作。会议决定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并在部门协调机制下成立工作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任组长,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任副组长,交通运输部公路局、铁道部运输局、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为成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部门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定期会商,加大调研和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国发[2010]26号文件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12月2日,工人在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内的一辆货车上将白萝卜整理装袋。商务部发布监测数据显示,11月22日至28日,重点监测的食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双双回落。其中,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比前一周下降5.9%。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各地采取调控措施 主要蔬菜价格周环比下降5.9%
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国务院26号和40号文件精神,已取得初步成效,蔬菜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据商务部监测,上周(11月22日-28日),36个大中城市18种主要蔬菜批发价格平均为3.50元/公斤,较前一周回落5.9%,较11月初回落9.1%。与11月初比,18种主要蔬菜中15种价格回落,9种回落幅度超过13%。各地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详细阅读
商务部:降成本保供应 “农超对接”取得积极成效
“农超对接”开展以来在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据专家调查,我国大中型超市生鲜农产品直供直销比重达30%,连锁超市通过“农超对接”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5%左右。
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开展“农超对接”,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资金在17个省(区市)开展试点,鼓励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缩短中间环节,发展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农超对接开展以来,支持产地冷链设施及农产品品牌和认证建设项目205个,带动社会投资40亿元,试点企业直采农产品金额211亿元,培育农产品品牌59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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