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适时适度疏导价格矛盾
内容摘要:2005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物价局长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五”期间及2005年的价格工作。指出,“十五”期间价格工作成效显著,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物价局长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五”期间及2005年的价格工作。指出,“十五”期间价格工作成效显著,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十一五”期间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工作中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宽松的价格环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有利的价格体制条件;要创新价格调控监管方式,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会议对2006年价格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2006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稳定粮食化肥价格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稳定和完善现行化肥市场价格调控政策,努力稳定化肥价格。加大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力度,密切关注增加农民负担的新动向,采取切实措施把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关系,合理安排国内成品油价格。深化电价改革,实施新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推进水价改革,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实施力度。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简化天然气出厂价格分类,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此外,还要促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推动土地价格改革。
会议强调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疏导价格矛盾时必须审时度势、统筹兼顾,做到“适度、稳妥、择重、衔接”。要综合考虑群众与社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重点疏导突出的,尤其是比价关系严重扭曲、对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价格矛盾,充分考虑对价格总水平、群众生活和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注意上下游产品价格水平的衔接。
会议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对高等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全面审核,降低过高的学费标准;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坚决制止以改制之名行高收费、乱收费之实的行为;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完善药品的政府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对部分政府管理的药品进行出厂价核定试点,继续分批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依法进行必要的干预,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强化房地产价格管理,规范住房销售、房地产中介与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规范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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