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表示,将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收遗产税,遗产税的比率,至少应为60%。他说,富人更应该回报社会,“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调节社会财富公平分配
设立遗产税是保障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调节手段之一,近年来一直是争议较多的税种。持反对意见的人说,这个税种会使富人部分财产被剥夺,创造财富的积极性降低。现在,作为富人的陈光标利用两会的机会提出这个立法建议,证明了这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让我们明白,在陈光标、比尔·盖茨这样的富人看来,由于遗产税的原因而向社会捐赠,肯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并不存在降低挣钱积极性的问题。
其实,国家设立遗产税好处很多。一是可以刺激消费。二是可以培养富人的道德情操。三是鼓励年轻人树立自主创业意识。四是促使财富以更快的速度流转,保障下一代人起点上的公平。
岳建国 (郑州 市民)
期待得到更多富人回应
在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下,向富人征收遗产税这一建议从强势群体中发出,且以政协委员提案的方式直达最高议政殿堂,其意义非同寻常。
“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美国“钢铁大王”、慈善家卡耐基说过的这句名言,被无数次用来谴责为富不仁者,而中国的企业家陈光标将它用来作为遗产税提案的“主题口号”,再恰当不过了。向富人征收遗产税不仅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而且为重新诠释财富给出了一个顺民心、合民意的答案。征收遗产税不仅需要制度的支持,更需要更多的富人作出积极的回应。
梁江涛 (江苏 公务员)
征收遗产税已具备条件
从法律来看,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2004年,我国更是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这都为遗产税的开征奠定了法律及心理基础。从建立合理分配制度、鼓励慈善文化形成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开征遗产税。而就遗产税的社会基础来看,一方面富人群体愈来愈大,另一方面富人中的先行者也有为社会尽现更大责任的意愿,这都意味着遗产税的征收已经具备条件。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陈光标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促成遗产税的开征,其意义绝不亚于他所直接捐出的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