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减持所得巨额收益的纳税问题正在浮出水面。
28日,深圳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透露,对“大小非”减持的纳税问题进行稽查,目前深圳先行一步,随后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可能成为今年税务稽查的一个重点。
而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人员已抵深数天,专程了解深圳所做的探索。
瞒天过海七大手段
“大小非”的天量持股和可能存在的巨额减持收益,显然已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
《财经》记者了解到,2009年3月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指引,深圳率先在罗湖区对十家发生减持的“大小非”进行稽查。
稽查结果表明,十家公司减持量约1.3亿股,金额高达88亿,其中九家存在少报或瞒报税收的行为,涉及应纳税款高达2亿多元。
一般而言,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预缴,并在次年4月之前进行汇算清缴。不过,“大小非”减持收益只是最近两年才发生,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并不主动和及时,令税务部门猝不及防。
“大小非”减持的巨额收益如何瞒天过海?据深圳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李宁介绍,企业主要采取七种办法:
一是减持后“玩失踪”以逃避纳税。如,某公司2007年减持获得净收益约7000多万元,应纳税款1000多万元,但该公司减持后便上演了“人间蒸发”。
二是通过其他股权的高买低卖人为制造投资亏损,再将减持收益弥补其虚假亏损以逃税。如,某公司在2007年、2008年减持获得净收益3000多万元,后以极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它股权,制造虚假亏损2000多万元。
三是虚列成本费用。如,某公司2008年减持获取净收益1.05亿元,该公司仅有两名员工,却列支了大量的交际应酬费,当年其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4000多万元。
四是内地企业通过变更为深圳企业以享受低税率。如,某公司2000年于辽宁注册成立,2006年迁入深圳登记注册。次年该公司便三次减持,总收益高达11.4亿元,并在深圳按15%的优惠税率申报交税。
五是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增值额进行分期摊销,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某公司减持获得净收益4000多万元,但该公司此前曾将这部分股权重新评估后入账并进行分期摊销,2005年和2006年共摊销了7000多万元。通过此种账务处理方法,虚增了股权投资成本,在账面上造成巨额亏损。
六是未如实计算持股成本。由于不少“大小非”持股时间较长,经过多次分红、送股及股权分置改革,每股成本非常低。但是,公司申报所得税时,仅按照最初的每股成本计算,并因此少交税款。
七是未代缴代扣异地所得税。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据李宁透露,目前已追回税款共计3000多万元。
深圳下“紧箍咒”
对“大小非”减持收益的征税,是税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据《财经》记者了解,深圳对此已做出一些探索。
据了解,深圳地税局现已建立了“大小非”数据库,并自称其电脑系统可每天动态显示出“大小非”的解禁、减持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对于此前的违规现象,李宁明确警示:“税务部门已注意到存在漏洞,也作好了防范。”
4月28日,深圳地税局将本地280多家“大小非”、80多家上市公司以及持有IPO法定限售股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召集一堂,进行“‘大小非’减持纳税政策宣讲会”。
会上,深圳地税局要求,“大小非”须在5月8日之前进行自查并提交报告。
“是否自查后要补交税款?”一名来自福田区的“大非”财务人员,在从税务咨询人员那里得到否定答案时,仍显得忐忑不安。“他们可能也不清楚吧。不管了,回去让领导决定。”他的公司在去年几乎已将所有持股减持。
不过,另一名“大非”财务负责人却向《财经》记者抱怨,纳税不是问题,但是计算持股成本太过复杂。“我们对有些公司的持股超过10年,要查账太麻烦。”
或成全国稽查重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股改限售股份解禁减持的统计情况显示,截至2009年1月,因股改累计产生的限售股4685.35亿股中,有3228.90亿股未到解禁期;累计已解禁1444.80亿股,占全部股改限售股份的30.84%。也就是说,未来几年,“大小非”减持而产生的巨额收益面临纳税问题。这里尚未包括IPO限售部分。
据《财经》记者了解,“大小非”减持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所以成为监管重点,除了其涉及金额巨大,2009年可能面临的征税压力应是原因之一。
深圳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就曾表示,处于经济下行周期,该局当前正面临着完成指标和保护当地主体税源之间的矛盾。
“如何处理这个矛盾,成为当前税收中需要研究和关注的要点。”章家寿指出,为了完成任务,必须加强税收管理的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