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年内推出的资源税改革,有可能因经济危机而延后,但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称,中国将研究制定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钢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虽已上报,但何时推出并无明确的时间表。资源税改革时会对涉煤费用做些调整,但不会触及资源补偿费。
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王燕国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对矿业的冲击,我们觉得目前宏观形势不好,资源税改革时机不成熟,至少应延缓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对资源税改革推出时机的争论,实际上体现了相关利益方的复杂博弈。如果推行税费合一,势必影响原来收费部门的利益;而随着资源税明确改为地方税种,地方政府则对征税反应积极。
而在《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负责,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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