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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家大学科技园将享税收优惠

2009-8-26 14:11 郑猛 【 】【打印】【我要纠错

  科技部和教育部日前联合确认,北京大学科技园等56家国家大学科技园,符合享受2009年度国家税收政策的条件,这比2008年度增加了9家。这些科技园今年将享受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相关税种的优惠。

  据了解,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组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

  按照规定,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悉,北京大学科技园等56家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名单,是科技部和教育部根据相关规定,对2008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数据进行审核后联合确认的。2008年全国有47家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优惠政策对加快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new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