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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深商业地产或先征收物业税

2010-1-7 13:50 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我要纠错

  多数税务系统人士表示,物业税空转了6年,试点城市已经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搭建系统、收集数据。因此,市场人士都在等待物业税的“另一只靴子”落下:宣布部分试点城市开始征收物业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北京物业税实转的条件和方案都有,最有望在2010年推行物业税。

  而深圳市也做好了物业税开征的准备。其在税务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然后在2010年调整房屋交易中的教育附加和城建维护费等。在不增加房屋税费总负担的情况下,深圳拟采取调结构的方式,去除一些房产税种,而推行物业税。

  刘桓表示,物业税问题已经研究了很久,年内开征技术上是可能的。即使住宅开征物业税存在困难,也可以先从商业物业开征物业税。商业物业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持有,其出租收入也比较容易监控。

  随着物业税征收成熟,可以逐渐向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覆盖。但市场人士认为,3-5年内,住宅开征物业税都不太可能。以北京为例,即使只开征商业物业物业税,其每年评估人力就需要100万人,而目前不可能有这样庞大的物业评估队伍。“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物业税影响消费者的购房预期应该会大于目前执行的房产交易环节征收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很多人会将买房投资的想法暂时搁置,降低购买欲望,这样可以适当给房地产投机降温。但是,其对房价的涨跌并不会起到直接作用,而决定房价涨跌的必然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责任编辑:Svens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