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发布了“中国产业发展报告2009”,其中指出要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建议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战略性行业和创意设计、管理咨询、品牌营销等新兴行业以及老年服务等消费性服务业的潜力行业,在一定期限内实行所得税优惠。建议针对服务业的特点,研究高新技术服务企业的认定标准,将无形资产和服务价值达到一定要求、主要应用高技术的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或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现代中介服务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享受其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引进高端人才,提高产业层次,建议在计算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非股东工资按同行业前三年实际平均水平扣除;给予个人所得税抵扣优惠。对此类企业发生的非股东职工培训经费支出,按其实际发生额扣除。对鼓励发展的服务业给予土地税、房产税等税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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