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房产税试点年内有望获批

2010-10-22 10:45 东方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务院有望在今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批复产税试点,正式实施可能从明年初开始。目前,重庆、上海两地已向国务院递交方案。房产税被视为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重磅武器”。

  9月底,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五项要求,其中“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的表述引人注目。从2010年3月开始,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就开始对1986年出台的《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取消其中关于对城镇住宅免征城镇房地产税的优惠待遇。目前,暂行条例的修订已基本完成。

  据消息人士称,房产税改革,很可能是地方试点先行,房产税条例修订推后。此前,增值税转型改革也是这样的过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
相关热词: 房产税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