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减税改革,亦即增值税扩围改革,终于在地方政府的争议声中撕开了口子——这项改革近期有望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内率先试点。
应该说,实现增值税扩围,对推动服务业发展、解决居民就业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也是实现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一环。
然而这一意义深远的税制改革,推进并不顺利,根本原因就在于改革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利益的调整。如果不调整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比例,直接代替营业税,对地方财政收入将会带来较大影响。
根据目前税制,增值税以75:25的比例在中央与地方间分成。营业税是地方最大的一个税种,基本上占到地方税收的四成以上。一旦增值税、营业税合并以后,营业税将有3/4上缴中央,地方税收受到较大影响。
增值税扩围改革,显然是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博弈,意味着地方要让出不少真金白银。这一重大改革遭致一些抵制、难以推进,也在情理之中。但我们也必须明白,改革总是意味着利益的调整,要是走不出地方和部门利益的藩篱,改革往往难以推进。
从短期来看,增值税的扩围会导致部分服务业税收的减少,这就意味着这一改革不可能是一个帕累托式的改进——也就是政策能够至少有利于一方,而不会对任何其他方造成损害。这就决定了这项改革中,中央或者地方中至少有一方的利益会暂时受损,至少一方或者双方要作出妥协。
不少专家建言,为推进这一改革,中央不妨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适当弥补地方营业税的损失。或者营业税被增值税替代后,中央从增值税中分享的75%部分拿出原有营业税部分返还给地方,保留其既得利益。这些建议都不无道理,决策者当然也不可能不明白这些道理。
利益的受损从短期内难以避免,因此要推动这一改革,决策者们必须拿出摒弃自身利益的决心和勇气。只有站在大力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确保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增长这一国家利益的角度上看,改革才能找到突破口。
决策者还要意识到,从长远看,推进增值税扩围、实现结构性减税,可为服务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扶持和支撑,从而可以扩大服务业税基、推动服务业税收的稳步增长,最终使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取得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