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于日前印发《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对各级税务机关针对定点联系的大型企业进一步开展税务服务和管理,提供原则性规范。
《规程》组建了税务机关对于大型企业提供税收服务的完整框架,除了常规的政策服务、涉税诉求的受理回复外,在引导企业自己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系统、大型企业的税收遵从管控、应对和保障等方面都划定了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
一位税务部门人士对此表示,过去税务机关在工作安排和组织机构设置上一般都按照税种划分,而近年来,按照纳税人的类型不同来组织开展税务工作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发展的趋势之一。
“税务机关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税务工作的侧重点并不相同,”上述相关人士对此表示,“对中小企业我们主要是检查发票,但对大型企业则主要是检查其税务筹划是否有问题,其内部税务风险控制系统是否完善等。”
据记者了解,未来税务机关希望能够尽早地参与大型企业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交易过程,以帮助企业将税务风险尽早扼杀在摇篮中。但对此亦有企业代表表示了担忧,认为税务部门介入企业决策过程和企业进行正常的税收筹划以及商业机密保密之间仍有较多现实矛盾,如何把握个中平衡还需探索。
国内企业普遍缺乏税务内控机制
策层和执行层的距离太远,因为造成了大量的解释不一。
种种原因共同造成了当下大型企业隐含了大量的税收遵从风险,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企业的税收遵从度中,70%已算是较高的水平。
对此《规程》中具体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需定期调查评估大型企业税务风险内控体系情况,并定期按照行业、区域等进行风险识别,并按照企业风险类别实行针对式管理,通过税务部门的介入,以帮助企业改善自身风险控制系统。
“与中小企业相比,大型企业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好的税收遵从意识和统一的内部控制程序,”国税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张志勇表示,“这就为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展开更为紧密的合作提供了进一步否认空间。”
此前国税总局曾发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针对大型企业在税务风险控制的操作上提供一系列建议,主要旨在加强税务控制在企业运作中的地位,其中包括企业董事会直接负责督导税务风险控制并参与决策,企业税务管理机构要参与企业战略规划等建议。
但据国税总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这些建议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的普及效果并不理想,“当初在第一批大企业中开展税务管理试点的时候,大型跨国公司还是给予了较好回应,如通用在亚太区专门设立一个税务总监,专门负责税务合规等问题。
“相比较而言,国内一些企业在观念上还有待改善,”上述人士举例,在税务问题上企业往往倾向于寻求外部资源,而缺乏一个自身的内部税务控制管理体系。此外在企业内部的税务部,部门最高人员往往是主管税收筹划,即降低企业合法税务成本的工作,而不是做税收合规,反之从事税收合规工作的往往是层级较低的工作,“组织架构上就隐含了税收风险。”
此外,目前税法透明度不高、税务机关各层级解释混乱也是造成税务风险的原因之一。上述人士表示,目前税务机关各层级中面对纳税人最基本的层级是基层,但最终解释权在国税总局。多层级中税务管理决
税企能否互信?
“对税务机关工作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过去我们经常强调一个词,叫重点稽查。”上述税务部门人士表示。
而上述人士介绍,过去这种工作方式的效果并不好,造成对抗性太强以及成本太高。因此现在税务机关已经尽量把重点放在合作和引导上,能用这种方式就尽量不要用惩罚。
张志勇亦表示,过去总是把税务机关和企业对立起来,而没有意识到两者在税务风险控制上是有共同的诉求的,“因此我们现在更强调与企业合作,除了税务管理外,希望能通过对企业提供及时的税务服务来共同规避税务风险,我们希望这种理念的推进能从大型企业开始。”
据记者了解,目前企业大量的税务风险都是由于企业自身风控意识较差,以及对税法规定的解读上存在随意性等,因此税务部门未来的构想之一是希望大型企业在进行重大交易决策、重大项目开展时,税务机关能够尽早参与和企业展开合作,全程服务以降低税务风险。
但对此设想并不乏企业提出质疑。“不用说,税务机关肯定是希望多收税,如果税务机关在项目早期就参与进公司决策中,公司正常合法的税务筹划肯定会受到影响,”一位大型企业的税务代表即如此认为,“除此之外,商业机密也是考量之一。”
对此张志勇承认,此前“派任务、分指标”式的工作方式,的确导致地方税务机关以追求多收税为目标,因此造成了税务机关和企业间的互不信任。未来要进一步推进合作,则需对这种工作方式进行改革。
“我们过去在税务工作中提的表扬、打击,或是帮助企业发展,其实都不应该是税务机关的工作,”张志勇表示,“理想的情况就是税法规定交多少税,就交多少税,税务机关只是帮助企业依法纳税,只有建立这种互信,才能让税务机关帮助企业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