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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房产过户后合同解除能否退营业税

2011-8-3 14:55 周黎蕾 朱震宇 【 】【打印】【我要纠错

  市民董先生致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称自己之前销售的一套二手办理过户手续后,因为买家的贷款没有审批下来,双方不得已解除了买卖合同。董先生想知道像他这种情况,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董先生告诉记者,买家看过房子后很满意,当即就支付了首付款,并同他签订了购房合同,随即就将房产过户手续办好了。可谁知道,买家的贷款出了问题,付不出剩余的房款了,买卖只好作罢。董先生说,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他就缴纳了营业税,现在生意没做成,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退还营业税。

  就此问题,记者向合肥市地税局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买卖双方事前的交易已经成交,且过户手续也已经完成,所以必须要按照正常程序缴纳营业税。虽然事后双方解除了交易,但因为房产过户已经受理,并且已经审批完成,所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营业税无法退还。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