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十二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十二五”期间将对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进行免税。业内专家认为,进口免税政策作用在于降低企业的开采成本,有利于鼓励企业加大煤层气开采力度,但煤层气大规模开发利用最重要的还是对当前采煤权、采气权相分离现状的变革。
“国内的煤层气开采仍然处于商业性开发初期,整体技术水平有限,勘探开采技术多引自国外,对煤层气开采企业的进口物资实行免税政策实际上降低了企业的进口费用和开采成本,有利于鼓励企业加大煤层气开采力度。”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表示,财政部曾在2007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对在国内从事煤层气开采的企业给予0.2元/立方米的补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相关税收方面的鼓励性政策对于煤层气勘探开发的技术提升和成本控制具有积极作用,但他认为,机制不顺是当前阻碍煤层气充分开发利用的关键原因。“煤层气开发权掌握在中联煤、中石油等企业手中,而煤矿属于地方,煤层气开发和煤矿开采存在不同步的现象。这种开采权机制是阻碍煤层气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政府应当考虑重新配置煤层气开采权,实现有效的先抽后采、采煤与采气一体化以解决煤层气开发企业的占而不用。此外,还必须解决煤矿企业重抽采、轻利用的问题。这就需要用有效的财务和行政政策来调动其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包括考虑设定煤层气排放指标、资助煤层气管线。”林伯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