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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0月1日旧版地税发票将停止使用

2011-9-14 9:3 杨华丽 【 】【打印】【我要纠错

  今日,记者从成华区地税局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的公告》(2011年第2号),从2011年10月1日起,全区将全面推行新版发票,旧版发票将停止使用。目前,该局正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发票换版工作。

  成华区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凭证,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已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从10月1日起,办理报账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一律停止使用旧版发票。

  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就全面启用新版地税发票,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至今年9月30日。10月1日起,新版发票全面使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据了解,成华区地税局已提前做好发票换版的宣传,向广大纳税人宣传发票换版的重要意义及有关事项;对全区纳税人重新进行严格的票种核定等工作。并对配售的发票面额根据库存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各税务所专管员也将根据相关要求在10月份对所有未使用过和未缴销的旧版发票进行缴销和作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