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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利息所得免征税

2011-9-23 8:59 云南信息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22日发布有关通知,决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同日,财政部还发布有关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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