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设定最终税率,涉及木地板企业约163家,除了参加应诉的木地板77家企业被征收不超过4.8%的反倾销、反补贴税收外,其余均被征收共计85.57%的高额双反税。中国木地板行业资深专家高志华指出,一旦美国对我国木地板实施双反税,其他地区诸如欧盟、巴西等国可能跟进,而我国生产的地板有四分之一出口,这对我国地板行业未来发展极为不利。在国内房地产调控以及原材料人力等成本上涨的情况下,中国木地板企业正陷入内忧外困的境地。
应诉成本过高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决,三家被抽样调查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浙江裕华税率0,良友3.98%,三林2.63%;反补贴税率分别是良友0.33%,裕华0.47%,三林0。其余参与应诉企业反补贴税率为1.5%,反倾销税率为3.31%。而未参加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58.84%,反补贴税率为26.73%。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建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一旦该高额双反税被执行,中国地板企业只能等到一年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裁。
曾多次参与“双反”诉讼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告诉记者,美国将我国看待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种计算方法有失公允。
高志华告诉记者,美国迫于本国失业压力,在经济下滑情况下对我国部分行业实施高额税收,显然是为了保护本国制造业。本次征收税收高达85%的企业很难继续在美国市场发展,只能通过与其他被征收税收较小的企业合作,或者在海外建立工厂等方式继续发展美国市场,否则只能放弃美国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参与应诉的企业主要是因为应诉成本太高。高志华告诉记者,被强制应诉的三家企业分别单独应诉,应诉成本都在五六百万元以上,而其他联合应诉的七十多家企业平均每家应诉成本也超过五万元,应诉成本很高令一大批中小地板企业望而生畏,而且应诉结果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地板企业最终只等来了美国商务部要征收高额双反税的公告。
此外,江苏木业协会秘书长吴边均认为,出口转内销也不是出路,由于国内地板乃至整个建材行业都已经出现饱和,国内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大量出口企业无论在品牌知名度还是经营网点上都无法与内销企业相比。
国内外差价大
不仅国内地板企业出口利润不到5%,价格还远低于国内,业内人士透露,同样在中国生产的地板,国内价格至少比出口价格高30%。
高志华认为,美国进口贸易商凭借掌握流通渠道的优势,通过竞价方式打压中国家具进口价格,国内企业只能以低价换市场。
而国内家具市场价格远高于出口价格,罪魁祸首还是我国高额的渠道成本、流通费用以及税收。中国家具协会一位理事长向记者透露,流通、渠道、税收三项非制造成本加起来高达家具成本的一半,特别是渠道成本基本上超过25%。二者在国外是没有的,国外家具不需要高额的渠道成本,广告费用也很少,税收更是低于国内,国内光增值税就达到17%。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同类产品比国外支付更高昂的价格,国内家具商并未能因此而盈利,高志华介绍,目前,国内木地板乃至整个家具行业利润不高,整个行业包括家具、木门、地板都已经饱和了,至少有一半产能处于过剩状态。中国林产工业协会顾问张森林告诉记者,截至2008年我国木地板企业销售额约为20多亿元,单个企业占国内市场份额也没有超过10%的。因此,整个行业急于优胜劣汰,兼并整合、建立自己的国际品牌。